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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賬公司關于夫妻一同簽字或往后追認共債之原則了解青海收賬公司關于夫妻一同簽字或往后追認共債之原則了解 這種是相對比較清晰的夫妻一同債務的確定方法!督庹f》第一條規(guī)矩:“夫妻兩頭一同簽字或許夫妻一方往后追認等一同意思表明所負的債務,應當確定為夫妻一同債務”。 該條款首次將“共債共簽”作為夫妻一同債務構(gòu)成的原則,其目的是要求債務人在構(gòu)成債務尤其是大額債務時,應做好事前防備,盡可能要求債務人夫妻兩頭一同簽字以避免未來可能發(fā)生的膠葛。在民事行為中,夫妻因為身份特別往往以一同體的方式外在出現(xiàn)。“共債共簽”原則是對“婚姻法解說(二)”第24條的一個彌補,也即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所負債務明知且加以確認的,應當視為一同債務。該條規(guī)矩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權(quán),也可以盡可能從債務構(gòu)成的源頭杜絕一方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負債”,體現(xiàn)了對夫妻一同意思表明的注重。 咱們以為,在該原則的了解上不能簡單以為夫妻一同債務一定要一同簽字,此處表述所側(cè)重的應該是一種知情權(quán),故法條中也用一個“等”字予以兜底。實踐中,共簽或追認可以存在多種方式,不一定拘泥于書面簽字,還可以通過電話、郵件、微信、視頻等表明方式。當然,夫妻一方以書面方式向債務人做出追認或在庭審中做出追認的意思表明也可構(gòu)成往后追認。若有根據(jù)證明愛人一方對負債知曉且未提出異議的,亦可以推定夫妻有一同舉債的合意。 本文由青海收賬公司整理 |